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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划:乐居美家广场和荷花池汽车站项目事实真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6  浏览次数:87
核心提示:原文如下:乐居美家广场和荷花池汽车站项目事实真相(成都市规划管理局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2日,民主与法制社报道了《成都一

原文如下:

乐居美家广场和荷花池汽车站项目事实真相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2018年8月2日,民主与法制社报道了《成都一楼盘因规划问题烂尾追踪:又有项目被曝疑因“调规”难开工》一文,我局认为该报道与相关事实严重不符,现将事实真相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乐居美家广场项目烂尾的真相

(一)乐居美家广场项目建设存在违法行为

成都市乐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居公司”)开发的乐居美家广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违反行政许可,擅自将许可的地下室及地上商业裙房部分由9层修建为10层,增建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2014年以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向该项目下达了《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暂停施工通知书》。

(二)在建项目违法的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等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接受行政处罚后,申请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等规定,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三)项目基坑垮塌与场地标高无关

我局多次告知乐居公司其违法事实、处理规定及程序、司法解决途径,但该公司均置若罔闻,并以项目标高导致基坑垮塌为由要求政府给予补偿。

1、项目标高是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确定

该项目四面临路,东侧为现状蓉都大道,路面高程在514.66米~515.73米之间,西侧规划道路设计高程在512.7米左右。根据乐居公司委托的成都大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方案,该项目场地标高为513.00米,建筑正负零标高为513.15米。场地标高与周边衔接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项目标高与基坑垮塌无关

2014年6月,该项目在基坑施工过程中支护桩垮塌,乐居公司提出是由于规划误定标高所致。

2014年10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西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所属的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标高问题进行了第三方专项咨询评估,评估结果为:场地标高的确定与地下室基坑垮塌无因果关系。

2015年7月,乐居公司提供了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技术服务报告》,随后,我局通过《异议函》函告该中心,该中心回复函明确:标高与基坑支护桩垮塌无因果关系。

下图为第三方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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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异议函的回复函:

2

(四)乐居公司的真实目的

乐居公司既不按要求整改,又不依法解决,导致该项目所谓“烂尾”。该公司以“误定”标高为由,向政府提出“增加八层楼、地下室五层给予确认、调高部分房屋层高、优化户型、对停工损失及贷款利息给以补偿”等不合理诉求,其本质是逃避处罚、突破法律法规并获取不正当利益。

下图为乐居公司2014年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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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乐居公司2015年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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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下图为控规调整方案“帝丰特”、“锦瑞丰”两家公司均盖章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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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于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6日进行了控规修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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